
2017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2人公告于10月27日发布,为方便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到公告中体检项目等相关内容,现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出重要信息,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巫溪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层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经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如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层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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