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录介绍:
- 1、员工体检的时间,劳动法中是否属于工作时间范围
- 2、公司组织的体检劳动法有要求算出勤吗?算多长时间的出勤,不要复制百度里面的,里面我全看过没找到答案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有企业员工体检是否算出勤
员工体检的时间,劳动法中是否属于工作时间范围
如果公司要求必须统一进行此次体检,则视为体检出发点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工作需要,属于工作的派生需求,应视为加班,如果公司没有要求必须做体检,大家只是自愿报名,或者即便不参加本次体检也可以自行选择体检时间的,也并不影响后续的工作,不视为加班。
法律分析
除有毒有害的岗位的明确要求,普通岗位并无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律对未成年工人,十六至十八岁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人,在入职时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而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每年一次,只至满十八周岁,满十八周后,距上一次体检超过半年的,需再体检一次的。一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体检。但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中有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不过其中关于员工体检的规定仅仅局限于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和未成年劳动者。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公司组织的体检劳动法有要求算出勤吗?算多长时间的出勤,不要复制百度里面的,里面我全看过没找到答案
如果体检是公司组织的,则算正常出勤。这个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是由单位自行规定。比较人性化的单位是不用请假的,只是要求体检好后及时赶回公司上班,算正常出勤。如果单位规定体检的时间算事假时间,也不违法,这样劳动者为了不扣工资可以选择在休息日去体检。
法律分析
劳动法没有任何关于企业必须为员工体检的规定,除非你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单位才需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有企业员工体检是否算出勤
如果体检是公司组织的,则算正常出勤。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